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4-02-17 20:28:32
公司规章制度(15篇)

公司规章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所有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原则

一、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工资分配中要把员工的收入与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

第二章:工资构成

第四条、财富管理中心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

二、试用期员工基本工资为转正之后基本工资的80%。

三、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年底奖金、销售提成。

第五条、财富管理中心员工职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及销售任务对照表。

第六条、销售提成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考核周期: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按季度发放。

第八条、年终奖金发放办法具体参见《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年终奖金发放管理办法》。

第九条、工龄工资

一、工龄工资体现了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企业的贡献,在______投资集团,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普通员工200元/年,管理岗位员工300元/年。员工入职每满一年,从员工入职满一年的下个月起工龄工资按照相应岗位的工龄工资标准递加。

二、员工入职未满一年者,无工龄工资。

第三章:理财顾问级别调整

第十条、级别调整原则:

一、职级调整均须严格参照上一考核周期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而定。各级理财顾问晋升应逐级晋升,优秀人员可适用跳级晋升。

二、各级销售人员业绩相关指标达到晋升标准时,仍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晋升:

1、于每季度截绩日后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公司提出晋升申请。

2、通过管理层的面谈考核。

3、符合以上条件的理财顾问经核准后,下季度即行晋升。

第十一条、职级调整标准:

一、正常晋升标准

担任理财顾问3个月以上,考核期内累计完成上一职级考核任务的100%。

二、跳级晋升标准

担任理财顾问3个月以上,考核期内累计完成当前职级以上某一职级考核任务的100%,于下季度起,可晋升至该职级。

三、降级规定

1、理财顾问考核期累计未完成所在职级对应的销售任务,于下个季度降级至与上一考核期实际销售任务相应的职级。

2、初级理财顾问连续两个考核期未完成销售任务,经过培训考核之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要求,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章:管理岗位职务奖金

第十二条、职务奖金针对在财富中心任管理职务的岗位,包括总监、副总裁。

第十三条、职务奖金发放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总监职务奖金=______销售提成总和×____%。

第十五条副总裁职务奖金=______销售提成总和×5%。

第五章:福利

第十六条、福利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的一种福利待遇,包括一般福利、六项统筹。

第十七条、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第十八条、六项统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薪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日,遇节假日提前。

第二十条、所有业绩的统计核算均以自然月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规章制度2

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做出处罚,但是公司是否考虑过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呢?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在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时,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必须符合几个要件:第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第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返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第三,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这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劳动案件的依据,也就是否认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适用性即合法性。

对于这三个必要条件在法庭审理中的举证责任,除了第二点以外,第一点和第三点均应由公司方提供证据。因为,根据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规定,公司对于自己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及该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均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提供会议记录及公示记录。因为其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有些公司在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仅依据《工作考核管理作业指导书》对员工进行处罚,并依此做出除名的处理决定是不合法的行为。首先在法律上说这种《作业指导书》是否可以算做公司的规章制度呢?这种作业指导书只是对操作人员的一种行为或程序上的指导,并不能算做法律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其形式上就存在争议。第二,一般这种《作业指导书》也不会是通过公司民主程序制定的,通常是在几个公司管理人员的讨论下就通过了。这一点也不能够符合本文上述司法解释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什么是公司的民主程序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 ……此处隐藏28072个字……班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班组成员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交底内容:

1、本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作的注意事项。

3、本工作的危险点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

第六条安全交底后,专业负责人、班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保存、发放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原则

(一)本公司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遭受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防护用品,不能强调平均或进行攀比。

(三)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纱线手套、作业手套、围裙、袖套、口罩、帽子、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

(四)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五)公司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工作,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存、发放)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细则

(一)劳保用品发放

1、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保用品标准表》,《劳保用品标准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2、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确实不敷使用时,经部门领导书面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3、工作服、劳保鞋和安全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4、发放时间:每月30日发放次月的劳保用品,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到仓库签名领取相应标准数量的劳保用品,仓库在每年年底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员工进入公司时,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二)依旧换新管理

1、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到达更换期限的,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送到仓库,经仓库发放人员确认后,办理以旧换新。

2、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的损坏,没有到达更换期限但确实无法修补而影响使用的,交由仓库保管人员确认,经仓库主管同意后,可以办理以旧换新。

(三)其他

1、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休、事假、工伤、脱产学习等情况发生时,在发放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体减少的数量,由仓库发放人员与仓库主管商议后执行,各部门应予以配合。

2、回收的工作服、劳保鞋和手套,由仓库负责统一保管,并定期做为废品处理。

第四条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对劳保用品的各项规定,如有与本管理办法冲突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二)公司的劳保用品标准,应当根据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坚持“既能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造成浪费”的原则。

(三)有本管理办法未规定之情况发生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本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等标志牌。

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9、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志牌。

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12、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工地管理人员要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安全值班表履行安全值班职责,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

二、值班人员要全天候,对整个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协助施工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做好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时发现隐患,果断处理,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工作。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上报公司,且要保护好现场。

四、值班人员若在值班中玩忽职守,公司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该教育的教育,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且要罚值班人员1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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